新闻来源:华亿认证中心 更新时间:2022-07-29 浏览次数:21326
一、申报对象
(一)在荣昌区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专利资助的: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或登记在荣昌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或者第一专利权人为具有荣昌区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专利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资助申请。
(三)申报对象信用良好,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知识产权失信行为。
二、资助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引进发明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首次认定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利息、重庆市评审通过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等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的马德里商标、单一国家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驰名商标。
三、资助标准
(一)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1.5万元/件;
(二)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2万元/件,同项专利在多个国家通过PCT申请的,只能享受一次专利资助。
(三)从区外引进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前5年内每年资助2000元/件。
(四)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5万元。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3 万元。
(五)马德里商标每国资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单一国家商标每件资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地理标志商标资助10万元/件;中国驰名商标资助50万元/件。
(六)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资助10万元和5万元;培育合格并经认定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资助2万元,获得多项、多级认定的,按补差、就高原则实施奖励。
(七)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证书的,资助3万元。
(八)通过市级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项目或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的,给予10万元资助。
(九)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按贷款时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资助,每笔贴息资金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享受一次。
三、申报时间
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8月5日。
四、申报材料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2);
3.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2);
3.国外授权专利公告首页和授权证书复印件,国际检索报告、有效缴费发票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涉外专利须提供相应证明的中文译本;
4.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引进发明专利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2);
3.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4.有效发明专利引进合同(复印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变更地址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5.最近一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的票据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7.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获得专利奖项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2.《荣昌区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2);
3.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奖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5.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商标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荣昌区商标资助申请表》(附件3);
2.境外商标资助,提交国际局发布的国际注册或指定国家发布的注册通知复印件,涉外商标需提供相关中文译本;
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资助,提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驰名商标资助的,提交驰名商标认定批复、裁判文书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6.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个人申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荣昌区企业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附件4);
2.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名单的文件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荣昌区企业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附件4);
2.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申请单位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